全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为深刻吸取“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部署精神,根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决定在全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暨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一流消防救援队伍行动。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

2019年11月28日


全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暨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打造一流消防救援队伍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重要部署和刘鹤副总理、王勇国务委员批示,以及“11·22”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总队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1月底,在全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暨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一流消防救援队伍行动。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训词精神,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工作大局,立足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坚持治标与治本相促进,在全省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持续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全面加快队伍转型升级,切实解决一批影响制约消防救援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瓶颈性基础性源头性问题,扎实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江苏特色、全国一流的过硬消防救援队伍,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重要职责,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积极依靠广大消防指战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力量,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把影响消防安全稳定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问题真正排查出来、整治到位,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实化细化措施,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二)坚持党委统领,推动齐抓共管。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充分发挥消防救援队伍各级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协同联动,确保专项整治和专项行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履职尽责的工作合力。

(三)坚持分类指导,聚焦重点环节。在整体推进、全面覆盖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坚持分类指导、因情施策,狠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突出专业性、精准性,聚焦重点方面、重点问题和重大隐患,真正把专项整治成效体现到提升本质消防安全水平上,把专项行动成效体现到促进消防救援事业和消防救援队伍长远发展上。

三、具体措施

(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雷霆”行动

1、推进全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持续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一年内同比至少下降15%,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一年内同比至少下降30%,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坚持全域防控,建立健全“单位自查、网格排查、部门联查、消防抽查、政府督查”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体系,形成工作合力。针对火灾多发频发的行业和地区,因情施策开展集中整治。坚持除患务尽,综合采取行政处罚、纪律处理、挂牌督办、舆论监督、信用监管等方式,督促单位彻底整改火灾隐患。实施高效指导,通过发布自查检查要点、召开现场会、集中约谈等方式做好普遍指导,通过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进行重点指导。坚持目标导向,通过“派单式”下发月度工作目标任务、“巡查式”开展实地考评、“表格式”公布考评成绩,推动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2、强化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深化消防安全重大风险评估,找准问题、摸清风险,研究采取针对性防范化解措施。坚持靶向治理,紧盯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商业综合体、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三合一”、群租房,实施重点监管。深入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年内所有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和大型综合体以及大型公共建筑消防设施基本完善好用。扎实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开展达标创建,一年内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100%达标。深化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对我省列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场所逐一开展检查,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100%实施挂牌督办。深入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跟踪督改火灾隐患,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逾期不改正的养老机构,100%抄告民政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立即开展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督促乡镇街道一律建立工作台账,落实防范化解措施。深入推进“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对存在隐患必须按照《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彻底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坚决予以关停或查封。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按照《群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导则》实施联合整治,重点整治超员居住、采用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群租房、违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栅栏、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消防设施和逃生自救器材配置不到位等问题;督促出租房屋租赁双方严格执行《江苏省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规定》,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加强火灾防范工作。加强对民宿客栈的排查检查,督促严格落实《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要求。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实行挂图作战、电子地图标注,一年内现存重大火灾隐患100%完成整改销案,区域性火灾隐患至少整改50%,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逐一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死看硬守措施。

3、深化重点环节消防安全管控。持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针对省政府电气线路私拉乱接专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狠抓整改落实,推动地方政府切实改造一批电气线路。制定出台地方标准,推进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其他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并接入消防控制室。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对生产、销售、使用、维修、改装等重点环节的管控力度,联合应急管理、工信、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检查,完善全链条监管机制。一年内推动2000户以上的居民住宅小区,优先建设具备过载保护、充满自停、高温及故障报警等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装置。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会同住建、商务、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餐饮场所、施工工地、燃气经营场所等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严禁在地下、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

4、做好重大节点消防安保工作。固化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制度机制,进一步提升消防安保工作规范化水平。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前,各地要提前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紧盯国家公祭仪式、全国及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推广标准化执勤模式,全力做好消防安保工作;对举办地在我省的重大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会场、住地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严格防范措施,确保绝对安全。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地成立联合检查组,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督查,加强值班值守,在旅游景点、游园庙会、繁华商圈、交通枢纽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等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防控力量,开展流动巡防和蹲点驻守。

(二)夯实火灾防范基础“磐石”行动

5、完善消防法律法规。启动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清理与新《消防法》和消防执法改革精神不相适应的政府规章和政策规定,提请省政府抓紧出台文件细化消防执法改革措施。提请省人大修订《江苏省消防条例》,提请省政府出台《江苏省住宅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完善地方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制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规程》《建筑电气防火设计标准》,修编《防火门控制装置应用技术规程》。全面落实“十三五”社会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提请省政府编制“十四五”规划,指导各级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6、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依托国家自然灾害防治整体建设框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规划调整,滚动编制完善消防专项规划,科学制定阶段任务和年度实施计划,开展消防规划落实情况排查,确保消防规划落地实施。顺应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四个一”(消防规划“一张图”编制、基础设施“一盘棋”建设、消防政策“一本账”通行、消防勤务“一键式”联动)建设,整合优势资源,互补短板不足,提高消防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抢抓全省乡村振兴战略机遇,着力打破地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平衡现状,逐步补齐公共消防设施“欠账”。一年内新建市政消火栓不少于8000个,完好率不低于98%。建设公共消防设施感知网络,新建市政消火栓全部纳入网络平台管理,既有消火栓逐步进入,1年内全省33%的市政消火栓进入感知网络平台,3年内达100%。

7、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建强乡镇(街道)一级消防工作组织,开展新一轮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工作职责“清底式”登记备案,实体化运行领导及办事机构。加强乡镇(街道)消防队建设,使之具备灭火队、救援队、宣传队、防火队等多种功能于一体,通过明确事业单位属性、聘任消防文员等方式充实基层监管力量。针对分布在乡镇及城乡结合部的“三合一”、小微企业、生产加工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通过下发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等形式,逐一明确每个场所的消防监管主体和职责任务。全面开展网格化社会治理信息平台消防管理模块应用,固化网格员消防职责和工作流程,落实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工作,提升基层末端火灾防控能力。

8、普及技术防范手段应用。制定消防科技发展规划,完善产学研用机制,加强消防基础理论研究与关键技术攻关。坚持“政府出资、中介运维、消防使用、百姓受惠”模式,推进建筑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建设,一年内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既有单位接入总量不低于90%,火灾高危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公共建筑全部接入。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一年内推广安装简易喷淋不少于8000套、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不少于60000只、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不少于10000套、智能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装置不少于10000套,引导群众配备救生绳或消防软梯、防毒面具等逃生自救装备,提升消防安全设防等级。

(三)消防监管体系“重塑”行动

9、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深入贯彻《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八位一体”公共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地方政府常务会、办公会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常态机制。固化分级风险评估、定期专题报告等工作机制,精准定位重点难点问题,精细落实重要任务。推动省市县镇四级政府发布消委会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细化职责清单、任务清单。固化发送消防建议、定期通报、约谈会商等工作机制,推动行业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纳入日常管理、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内容。持续加强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综合评判,突出考核政府部门履职尽责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深入宣贯《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督促单位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制度规程、强化日常管理,分类组织开展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一年内火灾高危单位、重点单位达标率达100%。探索通过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人培训上岗制度、自主聘请消防专业服务力量等方式,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水平,有效改善单位消防管理质态。

10、加快执法改革制度建设。聚焦消防执法改革重点任务,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组织修订《江苏省消防执法工作规范》,梳理消防执法改革后的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消防行政处罚等消防执法行为,统一执法标准、明晰工作职责、制作文书范例,不断提高执法标准体系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修订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研发应用执法裁量智能辅助决策系统,压缩自由裁量空间。

11、推进监管模式转型升级。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升级改造“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系统,打造更加便民、高效的“江苏版本”,通过共享、自建等方式健全消防专题库,综合考虑社会单位、执法力量等因素,统筹制定监督抽查计划,依托社会单位火灾风险模型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运用电子签章、在线签字等技术,实现法律文书法人签字、在线送达,为执法人员“减负”,为社会单位“增效”。深化预约制消防监督检查,合理设置检查项目、方法,将监管重点放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方面,通过“抓责任人”强化责任,通过“抓管理人”推进管理。完善消防安全重点监管制度,明确专项检查适用条件、监管方式和审批程序,推进重点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相融合,杜绝随意检查、任意执法。建立健全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守法自觉。

(四)消防宣传教育“细雨”行动

12、推进全覆盖消防宣传。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推广“均等化”消防服务,以机关、学校、社区、农村、家庭、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古建筑为重点,精准化组织消防宣传教育,规范化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常态化联合媒体进行热点宣传,一年内全民消防安全知晓率达90%以上。大力开展提示性警示性宣传,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三提示”、居民小区“三清三关”提醒、消防影视文化娱乐“进乡村”、消防宣传“进公园”“进电梯”“进公交”“进地铁”“进铁塔”等活动,推进“打铁趁热”式火灾警示教育,建立健全火灾隐患常态化曝光工作机制。规范各级消防救援队站、消防博物馆、教育馆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推广建设微型消防体验点(室),合理配置各类消防宣传车。全面启动省、市全媒体中心建设,2020年6月底前,总队、支队级全媒体中心实体化运作。

13、实施系统化消防培训。推动高校、高中将消防知识技能纳入新生军训课程,强化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基础教育,做到“有课程、有教材、有师资、有场所、有活动”,有效传播消防安全知识。持续推进消防安全免费培训,分级分类建立标准化培训教材,广泛开展实操式、场景式教学,一年内行业部门和乡镇(街道)负责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控室值班操作人员以及微型消防站长、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等重点人群培训率达100%。结合省高危行业领域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将消防安全纳入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内容,加强对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演练。指导各地按标准建成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点,推行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告知承诺制。

(五)应急作战能力“必胜”行动

14、推动实施“全灾种”训练模式。深化“营区、单位、基地”三位一体组训体系,固化冬训、夏训工作模式,推广 “8看6测3练” 熟悉法和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紧扣“高低大化”疑难课题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实战演练,通过项目、对象“双抽”形式每年定期举办全员岗位练兵竞赛活动,形成练兵计划下达、动员、督导、竞赛、考核、总结的工作闭环。对标“全灾种”任务,筹建涵盖化工、高铁、隧道、水域、台风、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特种灾害处置的专训基地,开发AR、VR虚拟仿真训练网络系统,开展各类自然灾害体验式、情景式训练。以打造“专家型”指挥员和“工匠型”消防员为目标,探索推进消防职业培训体系改革,改进现行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模式,根据遂行任务需要制定细化绳索、潜水、水域、空勤、特种车操作等救援技术岗位,建立完善岗位资质认证与考评体系,并与消防员工资待遇、职务晋升等挂钩,实现从综合性形式鉴定向专业化资质认证转变,真正做到一专多能、专职专能。

15、建立健全“大应急”指挥调度体系。建设基于“一张图”的消防实战指挥平台,借力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和5G通信技术,做实前端采集,做强后台研判、做精功能设计,加强人、车、装实时定位和流量、压力、液位等数据感知网络建设,形成采集、感知、定位、通信、研判、预警、反馈、学习的工作闭环,逐步实现作战全要素、全过程掌控和一体化指挥。

(六)消防力量建设“尖刀”行动

16、加快体系化专业力量建设。制定《全省应急救援专业力量梯队建设指导意见》,根据灾种任务、辐射区域和等级规模,构建“1+6+N”专业救援力量体系,出台队伍建设标准、能力评估标准和救援行动标准,满足遂行全天候跨区域应急救援需要。“1”,即推动省级机动救援支队实体运行,建强特勤救援、地震救援、水域救援、机械工程、战勤保障、航空救援6个大队和集通信保障、无人机侦查、照明、灭火功能于一体的通信无人机大队,初步具备“陆、水、空”一体化救援能力;“6”,即提档升级南京、苏州、泰州、淮安、徐州、连云港6个区域性应急救援中心,担负全省范围内重大灾害事故跨区域增援处置任务;“N”,即各地市结合实际建设地震、水域、山岳、化工、地铁、火场搜救、核应急等事故处置专队或分队,应对辖区特殊火灾及特种灾害处置任务。

17、加快推进政府专职消防力量建设。提请省政府修订《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颁布实施《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细则》和《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员衔级管理办法》,完善全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顶层设计。报请省政府将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登记为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全省地方政府消防队伍编制员额10000名,明确政府专职消防员人均工资水平为上年度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1.5倍,建立人员经费和队站运行经费分级联合保障机制。出台《江苏省地方政府消防员优待抚恤办法》,建立全省专职消防员工会,明确地方政府消防员在伤亡抚恤、高危职业津贴、退休保障、职业荣誉等方面,享受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同等待遇。

(七)智慧消防建设“登峰”行动

18、建设覆盖全域的消防感知网络。紧紧围绕火灾防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公众服务等实战应用场景,全面推广化工单位DCS、消防设施和电气火灾联网监测等系统,推进公共消防设施智能化建设,共享相关行业部门数据资源,构建多维度、立体化、全覆盖的消防感知数据采集体系,为实时动态感知、消防安全态势分析、火灾风险预知预警、科学高效应急救援提供数据支撑。

19、完善集约融合的基础通信网络。认真落实《消防救援信息化发展规划(2019—2022)》,建设完善指挥信息网、卫星通信网,打造横向连接各级政府部门、纵向贯通省市县三级的基础通信网络,为应急指挥、监督执法、政务办公、公众服务等提供集约融合、畅通高效的网络运行环境。优化特别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响应通信机制,完善15类灾害事故处置应急通信保障方案,建立快速精准、统一高效的应急通信力量调度和联勤联动体系。

20、构建开放共享的技术支撑体系。积极融入智慧城市发展,探索应用5G、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尖端技术,持续深化智慧消防实战应用场景建设,做大做强消防大数据平台,不断提高数据赋能效益。依托全省消防数据资源通用管理服务平台,引入微服务、数据中台等技术理念,实现清单式、模块化发布各类数据、应用服务,为新研应用提供统一高效、开放共享的技术支撑,推进智慧消防业务应用快速迭代。强化消地共建、众智共创、融合发展,探索推进智慧消防专家库和研究院建设。

21、运行普遍适用的单位监督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可兼容、可拓展的单位消防安全监管系统,以信息化手段固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流程、内容,实现单位消防安全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通过整合现有系统资源、建设感知网络等,自动采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加强单位火灾风险评估,实现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动态管控、安全风险实时掌握、预警信息实时推送。

(八)综合保障体系“强基”行动

22、构建新型综合保障机制。立足“全灾种、大应急”职责任务,提请省财政厅出台地方消防经费保障办法,进一步完善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机制,拓宽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协调财政部门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各地2020年地方消防经费基本支出投入较上年度增幅,应高于当地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的20%,足额保障年度消防队站和装备建设所需经费。协调落实专项资金,加快推进省级消防应急救援实训基地、省级综合战勤保障基地、水上消防救援力量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装备建设的补助力度。

23、加强消防队站建设。按照“建强中心站、建密小型站”和专业队建设要求,推动消防站布点数量、功能定位转型升级,配套完善消防站建设指标供应、经费保障等相关政策。一年内投入专项资金10亿元,开工新建消防站66个,投入执勤43个,3年内立项建设消防队站总数346个,力争超额完成任务。推动基层队站厨房透明化、卫生室实体化、储藏室规范化、洗晾衣房实用化以及“三热一干”设施建设,一年内各支队“一厨、两室、一房”建设达标率100%。贯彻落实《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标准》,指导南京综合应急训练基地、宿迁地震救援模拟训练设施实体化运行。

24、推动消防装备建设。根据职能任务拓展需要和装备现状,落实车辆装备年度配备计划,配齐配强地震、水域、山岳等专业装备,强化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大型综合体等场所区域特种攻坚装备配备,做到功能齐全、统型建设、系统配套。加强特种攻坚装备配备,研发无人机灭火投送、消防机器人、氮气抑爆灭火车、移动火炬车等新型装备。研发高机动、全地形水陆两栖装备携行车和人装一体快速运输车,并与标准航空运输实现对接,实现灭火救援力量快速投放,携行装备摩托化、机动化、模块化。一年内全省投入5.36亿元新购消防车268辆。出台消防车辆装备物联网建设指导标准,融入对接总队实战指挥平台。开展装备技术服务下基层活动,强化车辆装备巡检和技术性能检查服务。

25、提升战勤保障水平。完善特别重大灾害现场指挥部战勤保障编组,持续推进总队实训和综合保障基地、长江水域救援大队和灭火救援船指挥船配备、消防员职业健康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针对灾害类型和任务特点,按照基本物资装备齐装满配、特殊装备物资按需选配原则,完善或新建支队级战勤保障仓库,加快实现装备物资智能化、模块化储存投放。开展装备评估论证,编制应急装备物资储备规划,明确战勤保障类消防车配备车型、数量和应急物资装备储存结构、类别、数量和方式。加强联勤响应机制建设,主动对接陆、海、空、铁等交通部门,实现编队化集结、立体化投送、快速化推进,确保成建制、大兵团、跨区域力量、物资快速投放。各支队战勤保障大队每季度开展跨区域战勤保障拉动演练不少于1次。聚焦消防指战员需求,落实消防救援队伍经济适用房、公寓房政策,全力推进驻宁消防队伍经适房建设,试点在消防队站内配建执勤公寓,配备执勤备战服务设施。

(九)队伍廉政建设“清风”行动

26、强化队伍规范化管理。坚持“两严两准”纪律部队建设标准,深入贯彻基层建设纲要、内务条令、队列条令、消防员管理规定,分级举办依法从严治队集训。总队、支队两级机关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创建活动。落实正规化建设指导意见,打造党团群组织、作战训练、消防执法、工作运行、队站建设“五个规范化”样板,一年内全省消防队站100%达标、80%达优。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表彰奖励办法等制度,深化安全创建活动。

27、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修订完善“两个责任”指导意见和任务清单,抓好“三为主一报告”制度落实。出台“两个报告”监督提醒制度,加大对“身边人”提醒力度,定期向上级报告班子成员特别是主官遵章守纪、履职尽责情况。持续深化消防执法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排查、全面起底问题线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坚决查处消防执法腐败问题。通报曝光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价机制,按比例对消防监督执法行为及时跟踪回访,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构成廉政线索的严查严处、快办快结。建立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消防执法等事项的记录报告制度,切实压缩监督执法弹性,挤压权力寻租空间,铲除执法腐败滋生土壤。

28、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规收送土特产、纪律作风等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在政治意识、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做到遏制“四风”、提升作风。开展“大督察”工作,成立专职督察机构,每季度对队伍管理、作风建设和专项整治等情况开展一次全方位督察,针对节假日等廉政风险节点开展专项督察,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确保队伍高度安全稳定。

(十)专业人才培养“领军”行动

29、完善消防指战员职业培训体系。将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纳入各级党委主体责任,针对干部队伍能力素质短板弱项,制定专项提升计划。开展干部大轮训,分级分类组织专业化培训,既教专业知识,又突出专业素养和专业精神培育,一年内所有执勤执法干部轮训一遍。修订完善《江苏省消防救援队伍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健全院校定向培养、岗位实践锻炼、外部交流培训等人才培养体系,科学运用好“师傅带徒弟”“双向交流培训”等培养机制,加强与国内外消防救援教育机构、地方高校、科研机构合作,积极培育“专家型”指挥员和“工匠型”消防员。

30、强化职业荣誉体系建设。制定典型培树规划,挖掘报道、集中宣传一批重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积极参加时代楷模、感动中国人物等省级以上荣誉奖项评选,打造符合消防救援队伍职业特点的荣誉体系和价值取向,不断提升“火焰蓝”社会认知度和美誉度。设立消防英烈、特困互助基金,加强基层单位队史馆、荣誉室建设。深入贯彻消防救援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工资待遇、教育优待、交通出行、医疗保险、住房保障、退出安置、职业健康、病退评残和抚恤优待等政策措施落实见效。分批启动异地交流指战员“团圆工程”,落实驻勤调休、疗养、救济慰问、心理健康关爱等制度。

四、时序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从2019年11月27日开始,2020年11月底结束,为期一年时间。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9年11月27日至12月底)。11月底,总队召开动员部署会;总队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防火部设专项行动办公室。各级、各单位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意见,深入学习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在“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上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短板弱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对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各支队级单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12月5日前报总队专项办。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1月至9月底)。突出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突出条块结合、联动推进,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问题见底、措施到底、成效彻底。

(三)督查落实阶段(2020年10月至11月底)。各级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重点单位和突出问题的督查检查,推动行动要求落地落实。总队专项办集中督查督办,督促各地、各部门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实的长效机制,提升行动成效。各地于2020年11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总队专项办。

2020年11月底,召开专项行动总结会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专项行动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3·21”事故调查报告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的重要举措,对全省消防救援事业健康长远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全省消防救援队伍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机遇意识,抓住当前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消防救援事业和消防队伍建设的有力契机,推动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总队军政主官为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党委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工作。各支队要严格按照行动部署,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针对专项行动时间跨度长、涉及领域广、标准要求高的实际,各级主官要坚决扛起责任,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协调联动。总队成立专项行动专班,抽调业务骨干,实行集中办公,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各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细则,加强对本条线行动落实情况的督促推进。建立信息报送和定期会商制度,各部门每半月汇总一次进展情况,总队专班每月听取一次情况汇报,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狠抓督导问责。此次专项行动列入总队年度考核内容。要强化巡查督查,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和队伍内部案件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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