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市火灾防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徐安发〔2019〕24号)要求,市财政局认真落实保障和管理责任,全面规范地方消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支持和促进徐州市消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认真落实保障和管理责任。加大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队伍和装备建设所需经费。2020年,市财政共安排市消防救援支队经费4,124.2万元。按资金性质分:财政拨款(补助)3,984.2万元,罚没收入140万元。按资金用途分:消防合同制消防员、协管员经费648万元,消防业务经费基本支出经费3,310.47万元,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营经费25.73万元,消防应急救援经费140万元。
二是聚力支持消防装备建设全面升级。市财政根据市消防救援支队年度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配置计划,每年7月份上报市政府办理集中追加,安排2,000万元用于该支队配置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逐步配齐配强地震、水域、山岳等专业装备,强化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大型综合体等场所区域特种攻坚装备配备,做到功能齐全、统型建设、系统配套。
三是提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为确保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正常运行,保障政府专职消防员基本权益,根据《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等要求,考虑到专职消防员伙食费、服装费等情况,参照省内其他市现行执行标准,经上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市区政府专职消防员人员经费标准调至每人每年9万元,并按新标准招录11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