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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

发布日期:2021-06-08      来源: 应急管理部 浏览次数: 【 字体:    】            

日前,应急管理部按照中央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部署要求,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梳理基层和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基础上,围绕“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件最大的实事,聚焦安全执法、行业协会、安评机构、消防监督、电子证照、专家服务六大方面,研究制定了“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

规范完善涉企安全执法服务。全面实行应急管理分类分级执法,明确省市县三级执法管辖权限,确定各级执法管辖企业名单,原则上一家企业对应一个层级执法主体,下级不对上级负责的企业开展执法活动,减少重复执法;明确重点检查企业,对重点企业“全覆盖”,其他企业“双随机”;聚焦执法检查重点事项,防止“大呼隆”粗放式执法检查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建立安全生产执法与消防执法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信息共享;选聘有关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律师等作为执法监督员,加强执法监督。

全面清理行业协会违规收费。对以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名义设立的协会和举办的论坛、展览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和清理;对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利用应急管理部门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等行为,移交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严肃查处;畅通涉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乱收费举报渠道,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反馈机制;及时曝光以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名义设立的协会和举办的论坛、展览向企业乱收费问题典型案例。

铁腕治理安评机构造假问题。开展安全评价机构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人员违规挂靠、机构出具虚假报告、企业以虚假报告骗取许可或达标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对评价弄虚作假、重大失实等行为,一并追究建设单位、出具证明的第三方机构、报告编制人员、专业审查人员等责任;推动安全评价制度改革,切断安全评价机构与企业之间的非法利益关联。

提升消防监督管理服务质量。制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对公众聚集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通过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或当面提交申请,向消防部门作出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投入使用、营业;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高层楼群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全面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建设,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制定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电子证照标准,利用“应急管理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相关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在全国范围内互通互认,实现更多电子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允许特种作业人员自主选择地市级以上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单位提出考核申请,自主选择任意地市级以上考核发证机关申请换证和申请补发证件,实现“跨省通办”。

推广专家服务和远程“会诊”。完善危化品专家服务机制,提高安全生产专家指导服务针对性精准性,组织“教官团”赴各地指导提升森林草原灭火指挥能力;依托应急管理视频会商系统,建立省部联合远程“会诊”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实际工作中的疑难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集中会商提出解决方案,指导帮助地方和企业采取针对性防控应对措施;向多灾易灾地区灾害信息员免费发放培训教材,加大基层灾害信息员培训力度。

责任编辑: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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