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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消防条例》立法后评估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14      来源:江苏消防 浏览次数: 【 字体:    】            

为全面、客观、准确了解《江苏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科学评价其合法性和合理性,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开展《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现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集意见。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

二、征集内容

《条例》自实施以来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

三、征集方式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南京市鼓楼区月光广场6号,邮编21002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后评估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25-86335020;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483785643@qq.com。


附件:江苏省消防条例.doc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1年12月14日  


责任编辑: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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