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修订的《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办法》日前经省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3月1日起施行。
目前,我省共有438个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1.5万余名专职消防员,数量规模位居全国第一。2021年,全省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接处警总数量约为7万起。新修订的《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围绕全面加强消防法治建设,解决突出问题,规范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等加强制度设计。呈现以下亮点:
一是进一步明确队伍身份属性和法定职责。明确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负责扑救火灾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参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参与群众危难救助工作,开展防火巡查、日常消防管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是进一步明确队站建设要求。结合《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乡镇消防队》等国家标准,在队站建设以及区分管理等方面作调整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队站布局、建设要求和站点验收等方面的内容。
三是进一步规范队伍管理体系。创新实行队伍员额管理制度,清晰人员招录程序和基本要求。规定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岗位等级任期制,同步建立培训、考核和退出机制。明确全省实行统一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证件管理制度。
四是进一步完善职业保障标准。切实解决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标准总体偏低、综合保障相对滞后问题,全面提升人员经费保障水平并建立增长机制,明确将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纳入政府表彰奖励体系,夯实队伍长远高质量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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