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体
繁体
拼音

首页

帮助

退出

后退

前进

刷新

光标

纯文本

大字

小字

颜色

白底黑字
蓝底黄字
黄底黑字
黑底黄字
原始配色

页面

100%

语速

正常语速

指读

显示屏

全屏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各地动态

扬州:市禁放办呼吁市民自觉遵守禁放烟花爆竹规定

发布日期:2023-01-16      来源:扬州日报 浏览次数: 【 字体:    】            

13日,扬州市禁放办发布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据悉,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通告》将于2023年1月21日起正式实施,从除夕起主城区禁放区域有所扩大,将主城区原禁放区域南面由328国道外延至沪陕高速,北面由宁启铁路外延至启扬高速(原生态科技新城禁放区域不变),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市禁放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密度日益增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消防安全、安全隐患等负面效应不断显现,多地发生火灾甚至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市禁放办呼吁,请广大市民积极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举报。市民可拨打110举报违禁燃放、运输烟花爆竹行为,拨打12350举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此外,为规范相关行为,避免带来安全隐患,市禁放办还面向广大工商业主发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希望相关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否则将面临相应处罚甚至被追究刑责,相关违法信息将被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通讯员 扬公宣 记者 葛学涛 黄静) 

责任编辑:王松

扫一扫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全国消防

新闻媒体

江苏省消防设施联网监测平台

d6ss6a5f87erwd4s7wq7er3y4t7ua47w46er782fd45d2347das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