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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61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7-17      来源:江苏消防 浏览次数: 【 字体:    】            

苏消函﹝2023﹞12号 

陈新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从省级层面建立县乡村三级消防安全体系建设标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反映的情况非常客观,也是当前亟需抓紧解决的问题。此问题涉及应急、住建、公安等多个部门,需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群策群力、协调配合、综合施策、循序渐进地加以解决。

我总队会同有关部门在加强消防安全体系建设中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突出政策引领。省政府出台《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市、县、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发布《江苏省“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明确“全国重点镇、一般建制镇(街道)全部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江苏省消防条例》,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指导本地区消防工作,研究和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消防工作职责。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各设区市政府和省消委会成员单位年度消防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将建立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实体化运行乡镇(街道)消委办等基层监管工作作为政府、部门年度目标任务。

二是推动组织建设。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动全省13个市、126个县、1304个镇(街道)三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部实体化运行。省政府召开全省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推进会,深化“一委一所一队”工作模式,推动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全部设置基层消防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基层消防组织架构和单位监管主体“双备案”制度,1304家乡镇(街道)、59.8万家单位已完成登记备案。深化公安、消防“六联”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宣传培训职责。清单列表式明确网格员消防工作职责清单和具体任务,充分运用网格化平台消防管理模块常态化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强化基层末梢消防安全治理,督促67.3万个“九小场所”配备81万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

三是加强基层基础。持续落实国家和省级“十四五”消防规划,推动13个市、95个县、94个全国重点镇全部编制完成城乡消防规划,将村(社区)消防规划同步纳入总体规划实施。在完成消防规划编制的基础上,持续推动各地结合危房改造、改水、改电、乡村公路建设等逐步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强化灭火救援基础建设,2022年,全省消防队站立项136个、开工建设107个、投入执勤122个,新购消防车437辆、专勤器材23万件,增设消火栓9183个、消防取水码头400多个。推动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提升灭早灭小能力。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措施应用,年内,新增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15.7万只、简易喷淋装置1.8万套、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系统2.6万套。

当前,省安委办、编办、公安厅、应急厅、消防救援总队已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综合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建设基层消防安全监管机构,明确基层消防工作职责,全面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能力。下一步,省消防救援总队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压紧压实各级消防工作责任,健全完善消防安全体系。推动各地落实“十四五”消防规划,加快建设消防供水、消防车道、消防通信、消防站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切实提高火灾防御能力。广泛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面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

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请您继续关注消防安全问题,帮助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共同推进消防工作。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3年6月26日  

责任编辑: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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