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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全面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工作

发布日期:2023-09-01      来源:江苏消防 浏览次数: 【 字体:    】            

近日,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省民政厅印发《江苏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评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在全省养老机构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评定工作,切实提升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工作目标∷

此次达标建设范围为全省范围内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10张及以上的养老机构。力争通过3年努力,稳步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实现日常消防管理规范、风险隐患排查精准、初起火灾处置快速、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的显著提升。

按照“先重点、再全面,先创建、再提升”的原则,稳步推进不同规模的养老机构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2023年底前,督促指导100张及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完成达标建设任务;2024年底前,督促指导50(含)-100张床位的养老机构完成达标建设任务;2025年底前,督促指导50张以下床位的养老机构完成达标建设任务,同步督促指导50张及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提档升级。

∷建设标准∷

为严格规范达标评定工作,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民政厅共同制定了《江苏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评定标准》。标准从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安全疏散管理、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等15个方面消防安全工作内容入手,细化考核评分标准,总分为100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结果分为达标、不达标两个等级;评定要素分为A(严重缺陷)、B(重缺陷)、C(轻缺陷)三类,机构有1个A类项目的即为不达标;综合评定得分在90分以上,B类缺陷不超过5个的为达标。

∷建设步骤∷

此次达标建设时间从2023年8月至2025年12月,分为集中动员部署、全面推行建设、达标验收评定三个阶段实施。今年9月起,全省各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在养老机构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对照《评定标准》逐项对标找差,补齐短板。11月起,按照“边建设、边达标,边验收、边提升”的步骤,开展达标验收评定。县(市、区)民政、消防部门抽调业务骨干混合编组,并吸纳建筑、电气、消防技术服务等领域的专家组成验收团队,对照《评定标准》逐家验收。设区市民政、消防部门组织专家团队,对各县(市、区)评定合格的养老机构进行抽查。省民政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将联合对各地达标验收评定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技术帮扶。各地做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指导服务,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深入实地指导养老机构健全组织、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整改隐患,切实提升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效。

二是严格标准评定。严格规范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评定工作,验收期间,组织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全程参加,坚持边参加验收、边培训学习、边落实整改措施。

三是强化结果应用。多渠道公开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评定结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并将达标建设验收评定情况与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等级评定、信用监管等政策挂钩,强化结果应用和激励引导。

下一步,总队将指导各地消防救援部门积极协同民政部门建立工作协商、挂钩指导机制,共同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工作。同时,按照省委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要求,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督促指导其他重点行业部门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有效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本质消防安全水平。

责任编辑: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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