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无锡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对发现存在消防隐患的多家单位场所,进行消防违法行为曝光,单位如下:
无锡朗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对位于大通路366号由无锡朗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的朗诗芳华居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且无法实现联动功能;
2、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网无水;
3、4层喷淋末端放水处,管道穿楼板未做防火封堵;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无水;
5、电动挡烟垂壁无法下降至设计高度。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之规定受案查处。
无锡港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滨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对位于中山路270 号915 室无锡港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的河滨花园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
1、地下室及楼层内部分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不亮,应急照明灯无电源;
2、地下室负二层 R 区防火卷帘无电源,不能正常工作;
3、部分单元楼内部感烟探测器防尘罩未摘除,影响报警功能;
4、火灾报警系统主机故障点较多。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第二款及《江苏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受案查处。
无锡元港五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惠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对位于钱桥盛岸西路587-1001无锡元港五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港龙大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
1、屋顶稳压泵损;
2、消控主机存在135 个点位故障;
3、商场二楼疏散指示标志灯损坏,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4、人员密集场所防火门未按照规定保持常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及《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及《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受案查处。
无锡苏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惠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对位于通溪路68-1无锡苏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钱桥龙栖湾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
1、小区高层强电管道井未进行防火封堵;
2、小区居民楼室内消火栓简易软管龙头缺失。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受案查处。
江苏高回弹海绵有限公司
锡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对位于甘北路7号的江苏高回弹海绵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
1、仓库(丙类)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未按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受案查处。
无锡市百韵娱乐有限公司
新吴区消防救援大队对位于通祥路香梅商业广场 1-5 号二楼的无锡市百韵娱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
1、大厅安全出口上方指示标志灯设置不符合要求;
2、未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3、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受案查处。
苏州市鑫之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梁溪区消防救援大队对位于红星路229-32的苏州市鑫之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
1、消控主机存在部分点位故障,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2、消控室仅有一人值班,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受案查处。
江阴宜华上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江阴市消防救援大队对位于长江路115-117号的江阴宜华上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关闭;
2、三层走道两个室内消火栓停用无水,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受案查处。
江阴市澄南悦云足疗馆
江阴市消防救援大队对位于环城北路19 号的江阴市澄南悦云足疗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
1、湿式报警阀运行不正常;
2、末端放水试验时喷淋泵不能自动启泵,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受案查处。
宜兴市锦园娱乐有限公司
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对位于东虹路17号的宜兴市锦园娱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
1、厨房间外侧疏散通道堆放废纸箱堵塞疏散通道;
2、防火巡查开展不实不细;
3、现场测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功能,感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均无法联动、无反馈信号。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受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