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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02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09      来源:江苏消防 浏览次数: 【 字体:    】            

苏消函﹝2024﹞30号

刘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反映的情况非常客观,也是当前亟需抓紧解决的问题。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此问题涉及公安、住建等多个部门,需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循序渐进地加以解决。

我总队在提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的工作做法是:一是加强组织实施。针对当前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高层住宅建筑消防隐患等突出问题,总队提请省政府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高层建筑消防隐患等“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同时,总队分别联合省应急管理厅、住建厅共同担任召集人单位,组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和高层建筑消防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抽调相关行业部门业务骨干集中办公,加强统筹调度。各地也成立整治工作专班,实体化运行,明确专人专职负责专班办公室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职责和制度,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二是强化隐患治理。深刻汲取南京“2·23”火灾事故教训,在全省部署开展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整治行动。针对3997栋住宅建筑在架空层设置电动自行车库,未与公共门厅、安全出口、内天井等处进行防火分隔的,全部推动采取砌墙等硬隔离措施。针对2005栋住宅建筑内天井违章搭建并放置可燃杂物的,组织物业等力量全部清理完毕,有序拆除违章搭建,消除重大消防风险。同时,对于消防设施损坏,需动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会同住建部门畅通绿色通道,加快经费审批流程,确保隐患及时消除整改。三是畅通消防通道。总队提请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下发《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住建、交通、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工作职责,整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问题3.4万余处。依法督促指导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标准》,划设醒目标志标线1.2万处,施划标志标线1.1万处,引导车辆规范停放。连续6年将“每年建设1万套智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纳入各地政府年度消防工作任务,全省累计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装置20余万套。联合省发改委、住建厅、市场监管局、电力公司等部门发文,进一步压降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协调相关部门优化提高新、改、扩建项目停车位规划配建指标,利用闲置地块新建临时停车场,推行共享停车资源制度、实施错时停车。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大力宣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开展居民家庭消防宣传培训、疏散演练,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住宅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广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通过电视、互联网、自媒体等途径,开展火灾预防、消防器材使用、火场自救和互救知识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研发推广“消防安全码”,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科学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全省累计发动4011.36万人扫码学习。强化案例警示教育,邀请主流媒体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新闻报道,曝光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楼道堆放可燃物、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鼓励群众举报消防安全隐患,强化社会监督。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结合江苏省“生命至上,隐患必除”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会同公安、住建等部门加强联合整治力度,深化消防宣传教育,持续提升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请您继续关注消防安全问题,帮助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共同推进消防工作。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4年6月15日   


责任编辑: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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