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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3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09      来源:江苏消防 浏览次数: 【 字体:    】            

苏消函﹝2024﹞31号

 杞晓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省内出台规范城市设摊经营活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就消防方面的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消防部门持续部署开展“两个生命通道”(室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室外消防车通道)行动,辖区消防救援机构组织对地摊集中区进行摸底排查和标识划线,在消防车通道、灭火救援窗以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施行标识化管理,配合主管部门规范摊位经营点设置。

下一步,消防部门还将探索在规模较大、人员密集的地摊集中区建设移动微型消防站,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开展社会面特别是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地摊经营者的宣传培训,不断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遇有火灾事故能立即响应、协同处置。

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4年6月15日   

责任编辑: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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