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消防行政执法制度,强化消防行政执法监督问责,规范和监督消防救援机构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起草了《消防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征求意见稿)》。公众可在2024年10月2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8号国家消防救援局,邮政编码:100097。(注明为:《消防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修改意见)
二、将意见发送电子邮件至:gjxfjyjzcfg@163.com。
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
附件: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消防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