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文武委员、卫新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托管机构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对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稳控全省消防安全形势具有积极作用。近年来,我总队高度重视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围绕包括托管机构在内的“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方面持续开展整治。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摸清场所底数。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发动乡镇(街道)组织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全面摸排辖区单位(场所),切实摸清包括托管机构在内的场所底数。督促各地消防部门指导公安派出所、镇街消防安全监管机构开展抽查对象库建设工作,通过共享编办、民政、市监等部门数据,全面导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全面健全抽查对象库,有效消除监管盲区。
二是实行分级监管。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建设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监管机构,通过政府发文或联合发文的形式,明确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镇街消防安全监管机构监管范围,明确不同情况下托管机构的监管主体(如设置在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托管机构由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监管,设置在沿街店铺的由镇街消防安全监管机构负责监管)。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加强对公安派出所、镇街消防安全监管机构的培训指导,提升相关人员业务能力。
三是常态开展整治。部署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打通“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行动等专项整治,组织对托管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开展检查,重点排查整治平面布局不合理、安全疏散不畅通、门窗设置铁栅栏、违规留宿住人等问题,对发现的未依法办理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的问题,及时抄送住建部门依法处理。
下一步,我总队将充分吸纳你们的建议,持续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工作,切实守牢托管机构消防安全底线。一方面,指导各地将托管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等纳入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内容,会同教育、文旅、体育等部门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另一方面,充分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依托消防安全委员会平台,指导各地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提请政府发文明确托管机构等新业态行业主管部门和责任部门,推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感谢你们对消防工作的关心支持。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