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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18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7-25      来源:江苏消防 浏览次数: 【 字体:    】            

民盟江苏省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提升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贵单位在提案中反映的“外部安全环境隐患管控难”“消防安全风险管控难”“应急救援处置难”“安检质效与成本平衡难”等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问题非常客观,亟需抓紧解决。这些问题涉及交通运输、应急、公安、消防等多个方面,需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协调配合,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循序渐进地加以解决。

我总队一直高度重视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目前,已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一是强化地方立法。近年来,我们结合国内外地下轨道交通火灾事故教训,组织对相关法规标准进行收集和研究,开展地下轨道交通消防立法探索工作。2023年,我们在新修订的《江苏省消防条例》中对城市轨道交通作了原则性规定,提出了火灾预防、灭火演练等有关要求。《江苏省地下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正式列入2025年省政府立法计划预备项目,目前正按照立法程序推进,《规定》将进一步明确城市轨道交通中各方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措施,从源头上治理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问题。二是提升救援水平。总队统筹推进专业救援力量建设,在南京、常州、无锡等6座地铁运营城市,重点提升消防救援队伍应对轨道交通灾害的实战能力,指导各队配备无人机、热成像仪、路轨两用消防车、消防机器人等先进装备,通过常态化开展专项训练,持续提升专业队伍实战水平。同时,总队全面加强与市政、应急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指导各地定期组织跨部门轨道交通灭火救援实战演练,全面提升灾害处置实战效能。三是广泛宣传教育。通过新闻媒体和城市轨道交通宣传大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事故案例,告知居民群众火灾危险性,宣传普及防、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利用消防宣传车开展“面对面”宣传,针对性地组织居民群众开展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提高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贵单位的建议,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完善与交通运输、应急、公安等部门联合机制,全面提升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感谢贵单位对消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请继续关注消防安全,帮助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共同推进消防工作。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5年6月26日   

责任编辑: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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