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全省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严格规范消防监督检查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的通知》,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制订了《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严格规范消防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6日,公众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的,可在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我总队。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龙江小区月光广场6号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
邮政编码:21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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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件: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严格规范消防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