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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新国标9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发布日期:2025-09-01      来源:江苏消防综合 浏览次数: 【 字体:    】            

9月1日起,新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正式实施。新标准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公斤提升到63公斤,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鼓励安装后视镜,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标注建议使用年限等。新标准实施后,将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减少交通事故风险,有效防范非法改装,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更好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需求。

新标准明确,2025年9月1日以后,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国标要求。在销售方面,新国标则额外给予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之后,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必须符合新标准规定。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可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借助以旧换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换代。

新标准具体有哪些变化,请戳图了解一下吧!

责任编辑: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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