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连云港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这标志着连云港市在消防力量体系建设方面迈出关键一步,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管理、保障与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
《管理规定》共十四条,围绕队伍建设、人员招录、待遇保障、职业发展等方面作出系统规范。
在规范管理、提升应急救援实战能力方面,《管理规定》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实行标准化建设,队伍建设方案须经当地政府同意并报市消防救援机构审核,严格按消防救援站建设标准实施。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执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统一纳入119消防指挥调度体系。
在公开招录、健全职业保障体系方面,《管理规定》明确,人员招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由市消防救援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管理规定》还要求将队伍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专项保障、专款专用,确保待遇落实和队伍稳定运行。
在强化培训、畅通职业发展通道方面,《管理规定》针对政府专职消防员高风险、高负荷、年轻化等特点,构建系统化培训体系,明确入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晋升培训不少于20天,并将考核结果与上岗、晋升直接挂钩。此外,建立健全退出安置机制,由消防救援机构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单位,为退出人员提供再就业扶持与职业技能培训。(苏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