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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为古城消防制定“专属法规”

发布日期:2026-03-18      来源: 浏览次数: 【 字体:    】            

记者3月16日从相关部门获悉,扬州消防领域首部综合性法规——《扬州市消防条例》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结合城市特点,条例中针对古城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消防安全痛点作出专门规定。

扬州古城,尤其是5.09平方公里的明清历史城区,是扬州世界文化遗产的主要集聚地,也是当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该条例推动构建“五分钟消防救援圈”,加强小型消防站建设,强化对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防火分隔、消防水源的管理。针对古城里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因保护需要,无法执行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的情况,条例中明确:由广陵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指导编制防火安全保障方案,经专家论证、政府同意后实施,该方案将作为消防管理的重要依据。同时,条例还规范了古城内经营者、居民的用电、用气行为,明确了禁止性规定,实现古城保护与消防安全双赢。(记者 张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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