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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队党委第二巡察组巡察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6-05-11      来源:总队巡察办 浏览次数: 【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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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总队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5月11日,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第二巡察组进驻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并召开工作动员会。总队党委第二巡察组全体同志,连云港支队党委班子成员、一级督导员,机关全体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大队党委班子成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由连云港支队支队长李明主持。

会上,总队党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徐华作了动员讲话,介绍了此次巡察工作相关安排和主要任务。徐华强调,总队党委此次派出巡察组对连云港支队开展巡察,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队伍各级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要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巡察工作的核心要义;要严密工作流程,认真抓好巡察工作的主要环节;要积极主动配合,共同做好巡察工作的各项任务。

李阳政委代表连云港支队党委进行了表态发言:一是统一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迎接“政治体检”;二是严守纪律,以最诚恳的态度接受监督检查;三是压实责任,以最有力的举措狠抓整改落实,强化担当,主动认领;四是统筹兼顾,以最优异的业绩检验巡察成效,向总队党委和全市指战员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总队党委第二巡察组将在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工作2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固定电话:0518-80680819、专用移动电话:18805132953,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9:00-11:30和14:30-18:00;专门邮政信箱:江苏省连云港市2602号邮政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6年5月30日。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内的来信来电,将按照有关规定转相关部门处理。


责任编辑: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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