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消防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提高消防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保障依法行政,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起草了《消防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 2026 年 7 月 25 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118 号国家消防救援局,邮政编码:100097(注明为:《消防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修改意见)。
二、将意见发送电子邮件至:gjxfjyjzcfgsfgc@163.com。
国家消防救援局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