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全国 119 消防奖评选表彰的通知》要求,经逐级推荐、评选,并由全国 119 消防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表彰全国 119 消防先进集体 118 个、全国 119 消防先进个人 157 名、中国消防忠诚卫士 20 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2026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1 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全国 119 消防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3932681、83932931
传 真:010-83932910
电子邮箱:gjxfjyj@163.com、quanguogongshi@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118 号 邮政编码:100097
附件:
全国 119 消防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