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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锂电池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电化学储能单位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的界定标准

发布日期:2025-01-08      来源:江苏消防 浏览次数: 【 字体:    】            

一、锂电池生产、储存单位

根据锂电池生产过程中高风险工序的实际情况,将含化成、老化、静置、定容等任一高风险工序的锂电池生产、加工组装企业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电化学储能单位

根据新修订的《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标准》(GB51048)确定的分类标准,将额定功率为100MW以上的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对建设在单位内部的储能电站,由统一管理单位按照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要求进行管理。


相关链接:《江苏省锂电池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电化学储能单位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的界定标准》解读

责任编辑: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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